小心!違規勞基法最大宗是【加班費】算錯!

往往中小企業的薪資、加班費、特休…等相關人事管理的工作與計算都是落在財務會計的工作內容,但事實上這是兩種專業不同的工作,而且勞基法經常修法,若因不諳法令導致觸法,導致公司罰款,得不償失;再加上大部份的薪資、出勤都是用EXCEL管理甚至紙本,若久沒更新EXCEL公式函數,有可能計算錯誤都不知道問題在哪…尤其是近年來,勞工意識抬頭,勞基法重大的改革使得加班費計算、特休計算、二代健保補充保費…等計算越來越複雜,已無法再依賴EXCEL紙本來進行人事薪資考勤管理,以下列一則新聞分享:

新聞來源:YAOOO新聞2022年12月7日

“攤開阿德公司的行政人員薪資明細,包含了本薪30000元,還有全勤獎金2000元、職務加給3000元,另外9月加班2小時加班費335元,以及勞健保費勞工自付額扣項等等。老闆阿德在受檢時說,都有按照加班時數發加班費給這位行政人員,卻仍被新北市勞動檢查員認定有「加班費發給不足」的情形…勞工局表示,首先必須確定勞工平日正常工時可受領的工資總額,不論金額是不是固定、名目叫什麼,這些工資項目,都要納入「工資總額」,才能夠去進行換算「平日每小時工資額」,之後再加成計給。以一般常見的全勤獎金、職務加給、定額伙食津貼等項目,都應該視為「經常性報酬」絕大多數都應該納入,事業單位經常沒注意,因此違反規定被罰…”

正確的加班費應是389元(如下計算公式),而非335元

務必確實檢視,計算加班費的基礎「平日每小時工資額」是否有漏列,不要因此損害勞工法定權益,否則勞動檢查時還得面臨2萬至100萬元罰鍰,以及被公布事業單位或事業主之名稱、負責人姓名等處分。

以上新聞及圖片引用網址:https://reurl.cc/mZAjQV

鼎新顧問團隊依據中小企業數位化輔導累積經驗中整理出3項最容易違反勞基法的部份:

1、加班費計算錯誤  

2、出勤記綠不完整  

3、工時安排不符合一例一休

身為雇主、人資絕對要小心,在法令環境、營運策略變化劇烈的當下,鼎新Smart ERP除了有完整的買賣業與製造業的相關模組之外,亦有人事薪資管理模組、刷卡管理模組(出勤),讓企業降低日常作業投入資源,並能快速因應勞動檢查、一例一休、人事薪資計算及符合法規之考勤排班等合法性議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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